与中国大陆的税制不同的是,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润则不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
每年税务申报的时候都是企业者最头疼的时候,到底要怎么才能证明利润来源非香港呢?
下面简单和大家说说如何界定香港公司的利润来源,是否需要缴纳香港利得税。
确定利润来源地的基本准则
根据《税务条例》,符合下述条件的人士,均须缴纳香港利得税:
1、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
2、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利润;
3、有关利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
确定利润来源地的基本准则主要依据为以下几点:
事实问题>>>
确定利润的来源地须根据有关个案的事实而决定,所以并无一个可以概括适用于各种不同情况的通则。利润是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由利润的性质,及产生有关利润之交易的性质所决定。
先前或次要的活动>>>
有关运作所包括的,并非纳税人在其业务过程中所进行的全部活动,其判定的重点之一,是确定纳税人获利交易的地理位置,并将这些交易行为与其先前和次要的活动分开考虑。
作出决策的地点>>>
作出日常投资或业务决策的地点,只是确定利润来源地时须考虑的因素之一,而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
作业验证法>>>
确定利润来源地的概括指导原则,是查明纳税人从事赚取有关利润的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
海外业务办事处>>>
一个业务单位可能在海外设置办事处,在香港以外赚取利润。但如果该单位没有设立海外业务办事处,并不代表其所有利润一定是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
从交易所得的毛利>>>
划分一项交易的利润是否从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区所赚取,可根据该交易所产生毛利的地点而决定。
对贸易公司利润来源的判定原则>>>
如有关买卖合约在香港达成,所得利润则必须在香港纳税;而如有关买卖合约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达成,所得利润则不需要在香港课税。
由此可见,对于一家香港公司是否要在香港本地缴税,涉及很多方面的因素,甚至很多业务细节问题。
因此,选择一家专业且熟悉香港税收政策的秘书服务提供商为您提供做账审计和税务筹划服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成本,就显得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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